100年3月6日台中ALA的PUB發生火災,讓沒人重視的高度密集公共場所防火安全在這一把火中引燃~
84年同樣的在台中,死了64人,流傳已久的恐怖謠言,是幽靈船將這64條靈魂載走了,同時也載走了許多家庭的心,因為這64人當中大部份都是年輕人.
84年後,行政院於維護公共安全方案內提出"公共場所防火安全標章"認證,同時於86年起針對九大類公共場所要求定期進行"公共場所防火避難安全檢查申報"以及"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",除此之外供公眾使用場所並要
1.窗簾、地毯及布幕要求要使用防焰認可之材料,並
2.實施防火管理制度,藉由遴聘防火管理人,成立自衛消防編組,以加強災害發生時之緊急應變,引導疏散,降低死傷
3.特定場所之室內裝修材料(依室修管理辦法為1.2m以下定著於地面者),必須使用耐燃材料
照理來說,依政府要求上述工作,公共場所應該就安全了~
是的,按內政部消防署火災統 計,沒錯,公共場所火災是變少了~
但是,大家忽略了~
公共場所只要一發生火災,都是二位數字以上的人死亡,或受傷,不是能用金錢賠償就能補償往者所失去的未來,親人一輩子的傷痛
回到ALA Pub火災,PUB類型的公共場所依法應遵循事項如下:
1. 屬建築技術規則第B-2類,依法每年申報公共安全檢查簽證一次
2.屬消防法之甲類場所,應每年消防安全檢修申報二次
3.從業人員在十人以上者,至少編組滅火班、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
按台中市政府胡市長提供之訊息表示ALA是依法使用的場所,代表著這個場所的公安及消防安全檢修申報均符合.
然而,究競為何引發大火導致.
執行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授權核發的防火標章認證十年,看過200家公共場所發現,
依法維護公共場所安全僅為基本的火災安全等級,
若站在風險管理的角度,為減低火災災害之損失,而非在預防火災
所以,依各公共場所類別,應先評斷其風險因子,擬訂防災計畫,這才是要項
例如ALA PUB,本身為高收容人數場所,而停留人均為不了解場所之第三人
並且,此第三人停留在場所內的時間內,均為意識薄弱,無法及時自主避難之行為人
導致火災發生時,錯過了,第一時間滅火,第一時間通報,以及第一時間逃生
所以應就這類場所類別製定防火安全管理,並進行分析因場所類別設置消防設備.
人死了,無法復生,預防火災才是重點,期待各地方政府一肩扛起公共場所防火安全責任
清查,輔導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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